各二级院(部):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高度重视,为全面审视学校在科研项目相关决策、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科研经费相关风险方面的现状,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科研经费领域自查自纠工作。
一、自查自纠范围
(一)人员范围:各二级院(部)、2021年以来立项的所有纵向、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
(二)自查问题清单(不限于):
1.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会议费,虚开测试费、印刷费、办公用品等发票或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
2.与供应商有不正当交易,收取以“回扣”“好处费”“劳务费”“佣金”“借款”等各种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
3.通过虚构劳务合同、人员名单等方式套取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超标准支付专家咨询费;向与科研项目无关的家人、亲属等人员违规发放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虚报科研劳务性费用,待相关人员领取后再让其转回给自己。
4.将科研经费用于购买礼品、旅游、娱乐,用于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债务等。
5.采用虚构事项、天数、人数等方式套取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重复报销已由其他单位承担的差旅费或重复领取出差补助;报销与科研项目无关的家人、亲属等人员的差旅费;擅自提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及住宿标准。
6.通过将应当以学校统一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学校统一采购套取科研经费;拆分报销材料费、测试费等规避签订合同;拆分零部件报销,规避固定资产入库。
7.隐匿、私自转让、违规出租出借、非法占有学校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8.将科研经费违规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套取科研经费。
9.以各种形式利用科研经费设立“小金库”。
10.其他从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各二级院(部)组织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以2021年以来所有立项的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为主,重大问题应延伸自查,一并纳入整改范围。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警示教育
各二级院(部)围绕科研经费管理突出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形成总结体现在《XX学院科研经费领域排查整治工作总结》(附件2)中。
(二)院部、项目负责人自查自纠
各二级院(部)开展科研经费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组织2021年以来立项的所有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进行科研经费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并填写《铜陵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附件1);各二级院(部)形成《XX学院科研经费领域排查整治工作总结》(附件2),填报《XX学院经费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台账》(附件3)。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科研经费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要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杜绝形式主义;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压力传导机制,确保整改要求落实落细。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5年8月1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XX学院科研经费领域排查整治工作总结》(附件2)、《XX学院经费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台账》(附件3)签字盖章报送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25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