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质量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24-05-09浏览次数:578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质量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课程考核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强试卷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命题和试卷评阅质量,提高教学目标达成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高校质量文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质量等专项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校检查组抽查试卷的整改情况;

2.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考查试卷,相关课程考核支撑材料(非试卷类);

3.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补考试卷。

二、检查形式

试卷检查主要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铜陵学院学生考试试卷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采取学院各个教研室自查,学院领导和院督导组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命题质量、评卷质量、试卷分析、统分情况、试卷格式、试卷归档等。具体包括:

1. 命题是否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是否包含全部的课程目标并支撑课程目标的考核,考核项所对应的分数是否与大纲的设计基本吻合;命题是否既有考核学生对知识点掌握程度的客观题,又有考核学生综合能力的试题;命题是否难易度适中等;

2. 试卷格式是否规范、题型说明是否准确、是否有A、B卷,A、B卷重复率一般应 低于30%,答案是否明确得分点及分值

3. 阅卷过程是否执行评分参考标准,评分有无差错,统分、录分是否有误;

4. 试卷、成绩表、监考记录、试卷分析、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等材料归档是否齐全,试卷装订是否整齐、规范,试卷封面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

5. 根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考查课程、重修课程、线上考试课程纳入本次检查范围,具体要求参照线下考试课程顺序装订,如不能提供装订环节中的某一项内容,请附情况说明,做到有据可查。

6.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校检查组抽查的试卷,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学院整改完成情况。

四、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教研室组织教师自查5月8―5月15日。

教研室组织教师,按照有关要求对本学期所有试卷等考核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分类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统计分析检查情况,研究解决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整理相关自查材料,并撰写自查总结报告。(见附件2附件4和附件5

第二阶段学院领导和院督导组检查,5月16―5月17日。

学院督导组检查并报送试卷等考核材料(包括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校检查组抽查的试卷)清单EXCEL版(见附件1)、PDF格式的试卷评价表纸质扫描版(见附件3)、非试卷类考核材料检查记录表EXCEL版(见附件4,仅提交学院(部)组织的检查记录信息)、PDF格式的自查总结报告纸质扫描版(见附件5)。

五、反馈整改

院督导组检查结束后,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即时反馈给相关教研室和教师院督导组对相关检查材料进行归档留存。学院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整改实效。

六、几点要求

1. 检查时间安排,自查时间由教研室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安排。

2.学院督导组要高度重视试卷质量等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等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自查工作,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务求实效,持续改进;

3.各个教研室需要准备的材料。试卷清单、各课程的教学大纲(单独装订)、试卷审批表、命题双向细目表、A、B试卷及评分标准、试卷、非试卷类考核材料、自查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

4.授课教师对试卷等材料进行自查,分类填写自查表(见附件2、附件4),检查表填写完毕后,将其放入归档材料中(检查表无需装订);

 

会计学院

202458

附件:

1.试卷等考核材料专项检查.xlsx2.试卷自查表(教师自查使用).docx3.试卷评价表(二级学院(部)检查组用).doc4.非试卷类考核材料检查记录表(教师自查、二级学院(部)检查组用).xlsx5.各二级学院(部)自查总结报告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