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扶贫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重要性的认识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高校学生资助是促进社会公平和高等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应认真学习《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6〕5号)等文件,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资助标准,确保本学期各类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 各学院要结合上级下发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名单,认真核查,准确掌握学生就读情况,并实行动态管理,为资助提供可靠依据。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的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得到有效资助。 三、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成效宣传 在每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一般在5月底及11月底之前),各学院要分别给本学院本省户籍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长寄送“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向家长宣传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并告知其子女本学期在校各类受助情况。各学院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将信件寄送至每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长手中。 四、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档案 自2017年始,各学院要建立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台账,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记录受助项目、资助金额以及学生在校信息变动等情况。同时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五、进一步加强在校大学生教育引导 各学院要加强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力度,讲解国家制定资助政策的目的,让受助与非受助学生明白,国家资助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的一种制度安排和重要举措。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在资助工作中,涉及到受助学生的任何事项,都应征求学生本人的同意,保护受助学生尊严。 请各学院于5月30日之前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材料(主要包括:金额发放、学生台账、一封信寄送数量、是否覆盖所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等信息)(电子和纸质)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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