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30 浏览次数: 113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625号)要求,现对我校省、校两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省级项目:2021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项目,名单见附件1。本次检查项目分为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两大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中期检查。

2.校级项目:2023年及之前校级质量工程未结项项目,名单见附件2。本次仅开展结项验收。

3.微专业项目专项检查:检查验收范围是2023年、2024年立项建设的省级、校级微专业,具体见《关于开展微专业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附件5),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检查材料。

二、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方式

1.省级项目检查验收采取省教育厅重点检查和各高校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2.省级、校级项目均使用我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在教务处首页登录铜陵学院教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s://jyglxt.tlu.edu.cn:8443/),或者通过融合门户点击“(校内)教研系统”直接登录。

四、检查验收工作安排

(一)省级项目提交材料

1.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项目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是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对照任务书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在“项目进展报告”或“项目结题报告”文档类别下。

2.项目延期。到期项目因故不能按时结项验收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项而本次未参加结项或未能结项的,一律做撤项处理。在系统“项目延期申请”文档类别下提交项目延期报告。

省级项目检查验收使用省级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模板(附件3)。

(二)校级项目提交材料

1.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和任务完成情况填写项目结题报告

2.延期申请。对于无法按期结项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一年,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延期申请。不交延期申请或者延期后仍无法结项的项目一律按照撤项处理。

3.“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和“真实项目案例库”的结项填写结题报告模板并提交以下支撑材料:

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结题报告+支撑证明材料(实际运用的行业企业资源)+教学资源(转化成为的实际教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相关章节课件等);

真实项目案例库:结题报告+支撑证明材料(真实项目案例或任务)+教学资源(转化成为的教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相关章节课件等)。

校级项目检查验收使用校级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模板(附件4)。

(三)检查验收材料提交时间安排

1.省级、校级项目的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延期报告等所有材料均需签字盖章;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提交系统,无需纸质版;延期报告签字盖章提交系统后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系统关闭时间为202651214:00

2.院部审核材料。个人提交申报材料后,由各院部系统管理员在系统进行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51218:00,并于2026513日将系统导出的汇总表(纸质版盖章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3.微专业项目专项检查报告材料,电子版于51214:00前在系统中校级项目类别下提交,纸质版交教务处教研科(信息楼507)。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检查或验收,并按时提交材料。



附件:

附件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名单 .zip

附件2.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名单.xls

附件3.省级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模板.zip

附件4.校级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模板.zip

附件5.关于开展微专业建设情况检查的通知.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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