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努力做好工作。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与管理,通过党的组织活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等多渠道多形式的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
三、经常深入基层,积极发动群众关心、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对群众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四、对不廉洁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通报学校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主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抓好涉及所属范围的案件查处工作。
五、定期召开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党员干部要带头模范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廉促政。
六、学院党委书记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学院分管领导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
会计学院党委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