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制度 (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计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完善我院的议事制度,提高我院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开创我院工作新局面,根据学校《铜陵学院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修订)》的通知》(院党办[2018]14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修订本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由党政一把手召集和主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
二、党政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一至二周在相对固定时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院党组织书记与院长商议后临时决定召开。特殊、紧急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因事不能到会的人员,应向召集人请假。
三、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具体议题由一把手确定。凡需报到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应提前向党政一把手报告,事先列出议题。议事范围包括:
(一)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精神,讨论研究如何落实。
(二)研究我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研究制定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重大措施。包括:
1、研究制定我院发展规划,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安排阶段性重要工作。
2、研究决定我院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3、研究决定我院人才培养、毕业实习、招生就业、 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通报我院党的建设有关情况,讨论我院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统战工作、安全稳定工作以及突发性重大事件处理中的重要事项。
5、研究决定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岗位设置、人才引进、人事调配、考核奖惩、晋职晋级、进修培养等重要事项。
6、研究决定我院各种评优评奖、荣誉称号授予和向学校推荐、申报各类奖励奖项等工作,研究决定学生奖(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等各种表彰、奖励、评优工作,研究决定助学助困工作,研究决定学生违纪处理工作。
7、研究制定我院岗位津贴、奖金分配、收入分配、大额资金使用等方案,研究经费预算使用和仪器设备购置、国有资产管理等重要问题。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讨论我院干部的推荐、考核工作。
9、研究决定我院向校党委、校行政请示的重要问题。
四、凡属院内重要工作,都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如有意见重大分歧,应多议几次(但不能长期议而不决),不匆忙作出决定,必要时请示校领导后再研究决定,以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五、坚持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向联席会议汇报制度。每开展一项工作,都应把活动的目的、计划、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联席会议汇报。
六、严格遵守议事纪律。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列席人员对党政联席会议的有关内容以及决议、决定形成的过程需要在一定时期或一定范围内保密的事情,必须保密。经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后,班子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外传,不得参与“小道消息”的谈论和传播,不得随便与他人谈论班子、干部的是与非。坚决反对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当面支持同意、背后拒不执行,言行不一,不负责任等自由主义倾向。
会计学院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