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学院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9-03 浏览次数: 160

铜陵学院学院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规定

院党发【20032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意见,结合学院实际,特作出如下规定:

1、学院在组织教学科研成果鉴定、评审和奖励,科研项目的立项,教师职称、资格的评审等工作中,应建立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实行评审委员会表决制度、评审回避制度和集体审批制度。

2、建立健全学院评审机构的廉洁自律制度,评审委员会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申报者所送的各种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违者经查实后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申报、资格审查、评审和审批的各个环节中,加强监督和制约,实行校内公示和异议期制度,纪检监察参与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1、学院所有基建工程、大型维修项目、大宗物品和各类设备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建立《铜陵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2、学院基建工程、大型维修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管理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遵循质量和效益的原则,建立健全咨询评估论证和集体审批手续,严格按程序办事。

3、学院大宗物品的采购,是指有关教学、科研、办公设备及教材、图书、药品等数额较大的物品采购,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严格遵守物资采购的有关规定,严肃采购纪律。凡有条件实行公开赛招投标的项目,均要求采用招投标办法进行,使采购过程公开、透明,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4、学院成立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总务、财务、纪委、监察审计和有采购任务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物资采购的计划拟定、审批、执行、验收和结算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避免多头对外。

5、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凡属学院大型基建工程、维修项目,物资采购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应全过程参与,防止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现象发生。

1、认真贯彻《安徽省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实施办法》和学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大力推进财务制度的改革,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防止资金“体外循环”。

2、加大学院财务的统管力度。学院所有经济活动都应交财务处统一监管。重点加强对总务、基建、成教以及各类办班创收活动的财务管理,并制定相关规定,规范各类创收、收费的管理、使用,做到凡费必管,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3、严格规范学院事业经费、基建经费的安排使用、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

1)学院每年的教育事业费的年度预算安排使用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交财务处汇总审核后提出初步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2)有关专项经费的分配、拨付、管理,要严格严格操作程序,对专业性较强的重大投资行为,要组织专家论证;对相对稳定、数额较大的教学、科研、实习等专项经费,要坚持专款专用,加大对资金预决算的监督审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各单位和部门要明确规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经费审批权限和管理职能,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4、按照国家《会计法》、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安徽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离任审计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开展基建工程、维修项目的预决算审计,经营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审计,积极执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财务处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财务纪律的宣传监督,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活动中的调研和监管工作。

1、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监察力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招生纪律,重要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查处招生工作的违纪违规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纪律的严肃性。

2、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搞收费“双轨制”,坚决纠正各种名义的乱收费行为。

3、坚持“公开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执行教育考试中有关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试卷保密、考场纪律、评卷统分等规章制度,维护教育考试工作的严肃性。

1、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省委贯彻《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逐步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

2、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聘任上岗相结合的干部任用制度,按照干部“四化”和“德、能、勤、绩、廉”的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坚持任人唯贤,规范干部选聘工作程序。

3、严格人事管理制度。在全员聘用、人事调配、工资管理和职称评定工作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加透明度。

4、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定、推优评先、发展党员等工作中,都应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加强监督。学院纪委将对干部选聘等组织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重点环节实行跟踪监督,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6、严肃组织纪律。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在干部选聘和其他组织人事工作中应严守纪律、廉洁自律。对于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营私舞弊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