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9年“五一”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星期三)至5月4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4天。
4月28日(星期日)执行5月2日(星期四)的教学活动,5月5日(星期日)执行5月3日(星期五)的教学活动。
二、关于作息时间调整
“五一”过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2019年5月5日起执行)。
上午上班时间不变;
上午上课时间为:
7:50 ——8:00 课前预备
8:00 ——8:45 第一节课
8:55 ——9:40 第二节课
9:40 —— 10:00 课间休息
10:00 ——10:45 第三节课
10:55 ——11:40 第四节课
下午上班时间为:14:30——17:50;
下午上课时间为:
14:20 —— 14:30 课前预备
14:30 —— 15:15 第五节课
15:25 —— 16:10 第六节课
16:10 —— 16:30 课间休息
16:30 —— 17:15 第七节课
17:25 —— 18:10 第八节课
19:00晚自习
根据作息时间调整,学校班车运行时间进行相应调整,由总务处另行通知。
三、关于假期值班及安全稳定工作
1.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注意掌握假期离校学生去向并及时督促学生按期返校,同时掌握留校学生的状况。
2.保卫处要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加强门卫值班管理和夜间校园巡视等保卫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3.总务处要认真做好假期期间水、电、气供应保障等工作。
4.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并妥善处置。
校长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