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质量工程项目评审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8-17 浏览次数: 251

各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8]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和<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皖教办〔2013〕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铜陵学院“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工程实施意见》(院发[2012]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和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限额

(一)专业建设类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校级立项3项,省级立项3项。

2.特色(品牌)专业。 校级立项1项,省级立项1项。

(二)课程建设类

3.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 校级立项2项。

4.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项目。 校级立项2项。

以上两项省级共立项4项。

5.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校级立项2项。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6.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按重大教改项目由竞赛承办单位申报。校级立项25项,省级立项15项。

7.教学成果奖(竞赛认定类)。 按实际认定项目数量

8.教坛新秀。 校级立项8人,省级立项 4人。

9.教学名师。 校级立项3人(直接认定除外),省级立项3人。

10.教学团队。 校级立项2项,省级立项2项。

11.名师(大师)工作室。 校级立项2人。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1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校级立项1项。

13.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校级立项1项。

以上两项省级共立项2项。

1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级立项1项。

(五)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5.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含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校级立项2项,省级立项2项。

1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17.大学生创客实验室。根据申报情况立项。

18.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 校级立项4项,省级立项3项。

二、申报要求

1.立项程序。各院部根据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整体设计申报内容,评审方法将另文通知。

2.申报材料和时间。各类项目申报书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请各院部收集好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填写好各类项目汇总表盖章后整体报送教务处教研科,不单独接收,电子稿发送教研科邮箱jyk@tlu.edu.cn大学生创客实验室材料(包括电子材料)直接报送至实践教学管理处),申报截止时间9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3.已建设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原校级项目可直接申报省级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未按期结项的不能再次申报教学研究项目。

4.荣获校级青年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或二等奖可以申报校级教坛新秀。荣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厅级二等奖以上的奖项(包含指导体育竞赛,参加文艺调演,参加教学类、教学实践类竞赛等),可以直接认定为教学名师或教坛新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2016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汇总表.zip

附件:2016省级质量工程申报申请书、汇总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