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10 浏览次数: 358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2017年春节寒假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电[2016]49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师生欢度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寒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

寒假放假:学生自2017113日(星期五)起放假;教师自116日(星期一)起放假,请各二级学院(部)于115日(星期日)之前将学生考试成绩汇总录入到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行政人员自118日(星期三)起正式放假。假期中,行政、教辅、后勤等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轮休。

下学期218(星期六、农历正月二十二)19(星期日、农历正月二十三)学生报到注册,220日(星期一、农历正月二十四)正式上课。

二、有关要求

1.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等关键节点,通过安全教育主题班会、QQ群、微信群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灾害风险预防,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寻衅滋事和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在放假前和开学前,保卫处要牵头总务处、国资处、体育部、图书馆、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处等部门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学生宿舍、单身教师宿舍、食堂、教室、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现教中心要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络安全。总务处(基建办)要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提醒相关部门和师生做好预防。

2.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教务处、各二级学院(部)要落实好下学期授课任务、教材发放、教室调整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加强对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在218之前安排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工作,并将安排和落实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

3.切实加强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强化值班纪律,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将假期值班安排表一式三份,于113前送校长办公室、人事处、保卫处各1份,并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挂在部门网站上。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及时组织处理并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各部门负责人手机必须保证畅通,主要负责人离铜外出要向分管领导请假。

4.积极倡导干部师生模范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注意引导师生在假期返乡期间积极参与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明礼仪宣传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走进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积极宣传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5.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三十条”和党风廉洁建设有关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工会要组织好正常的工会活动,充分保障教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率先垂范,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纪检部门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本部门春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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