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接市财政局通知,凡已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如需要进行后续教育认定,在毕业之前无须打印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直接前往市财政局进行后续教育认定。待毕业时,持毕业证和身份证到市财政局进行一次性认定即可,一次可认定三年。但在认定前需在网上申请(可打印认定申请表也可不打印)。
特此通知,并请相互转告。
会计学院
2016年5月6日
版权所有 铜陵学院 2010 All Right Reserved. 学校地址:安徽省铜陵市北京中路297号,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东段 邮编:244000 皖ICP备0205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