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6届毕业生及2012级会计专业辅修班学生:
我院今年毕业生人数众多,论文答辩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毕业论文答辩和毕业生其他工作顺利进行,对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及返校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返校时间:2016年4月15日前;
论文答辩时间:2016年4月30日8:30 -- 5月2 日17:10。因参加雅思考试等极特殊原因的同学,可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安排在5月1 日上午答辩,其他同学一律在4月30日参加首答辩。
二、毕业前主要工作
1、毕业实习;
2、毕业论文修改、定稿、答辩和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材料上交。
三、日程安排
| 序号 | 任务 | 时间 |
| 1 | 进一步修改论文至定稿。 | 4.1—4.20 |
| 2 | 打印论文并简易装订,交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教师意见表(附表5),给出指导教师评语及评分。 | 4.21—4.24 |
| 3 | 指导教师将学生论文及附表4—8交评阅教师,评阅教师填写评阅教师意见表(附表6),给出评阅教师评语及评分。 | 4.25—4.27 |
| 4 | 院答辩委员会审查学生毕业论文,凡不符合论文答辩要求的论文,一律不予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 4.28—4.29 |
| 5 | 论文答辩,答辩小组填写答辩记录表(附表7),给出答辩小组评语及评分。 | 4.30—5.2 |
| 6 | 学生按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论文修改后连同附表1—3和附表4—8一起正式装订。 | 5.3—5.5 |
| 7 | 上交纸质论文和论文电子稿(交论文指导教师,论文电子稿是指由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和致谢组成的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不含附表)。 | 5.6—5.15 |
注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并被认可的学生均参加本次答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可不填写附表1-4,但应填写附表5-8。
2:论文答辩结束后毕业生继续进行毕业实习直至实习任务完成。
四、毕业生离校前须提交的材料
毕业论文(纸质稿和电子稿)、毕业实习手册(最后一页实习成绩评定表须由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就业证明(或就业协议书)、实习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发票。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并按规定时间及时返校。对不按时参加论文答辩者,将不另行安排答辩。未能按时上交毕业论文(纸质稿和电子稿)、毕业实习手册,以及未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按规定将不能获得毕业证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会计学院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