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5届毕业论文答辩环节工作安排
2015年4月21日
序号
时 间
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人
1
4月25日前
交换论文
指导老师将完整的论文交主答辩老师(即评阅老师)。
指导教师、
主答辩教师
2
4月27日前
评阅论文
审查论文
1.审查论文及附件,记录存在的问题和提出修改意见(包括附表1-3)。
2.根据论文内容,拟出答辩问题3-5个。
3.凡不符合要求以及未提交“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的论文不准参加答辩。
主答辩教师、
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3
5月1日-
5月2日
组织答辩
1.论文答辩
2.答辩结束后要求学生根据修改意见修改论文。
3.论文(包括附表1-3)交学生,附表4-8留下。
4.要求毕业生在5月5日前将修改后的论文及附表交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再次进行全面审查。
4
5月6日-
5月10日
记录成绩
1.填写答辩记录、答辩评语,给出答辩成绩。
2.评阅老师按要求统计论文成绩,交答辩组长汇总后,由教研室主任按点名册顺序汇总各班答辩成绩。
3.网上登录毕业论文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异常的在登录成绩前必须及时报院领导,以便查明原因。
答辩组长、
教研室主任
5
5月11日-
5月20日
上交论文
1.上交论文(纸质和电子稿。电子稿不含附表,论文电子稿须将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和致谢做成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
2. 纸质稿按照论文、附表、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的先后顺序装订。
3.未按要求提交论文的,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毕业生、
指导老师
6
5月30日
上交材料
1.上交论文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须将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和致谢做成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
2.完成毕业论文其他工作。
指导老师、
教研室主任、
教务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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