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铜陵学院科研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铜陵学院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院发〔2010〕28号)文件,现将2010年度院科研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文件规定的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机关以总支为单位),严格按条件推选候选人,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人数的5%(以四舍五入计),其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不低于50%。
2、候选人对照条件填写《铜陵学院科研先进个人申请表》(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科研业绩,均需附支撑材料),报送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11年12月22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科研处信箱。(kjc@tlu.edu.cn)
4、科研处严格按条件对参评材料复审,并将通过复审的材料汇总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附件1:铜陵学院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办法.doc
附件2:铜陵学院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科 研 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