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年度铜陵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26-07-09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关于大力选树宣传教育系统先进典型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2587)及《关于印发<铜陵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办2024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铜陵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原则上向一线教师(科技工作者)倾斜。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且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师德失范行为和科研失信行为。

2.在科学研究、技术革新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创新工艺、技术或转化科技成果,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在科普教育和科技咨询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在其他科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3.治学严谨,关爱学生,积极将最新研究成果和学术前沿知识带到课堂中去,积极指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吸纳学生参与本人主持的科研项目,指导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参加科技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4.取得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者优先评选。

5.3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最近年度取得师德考核优秀档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近三年(2023.1.1-2025.12.31)科研业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重点考察2025年度科研业绩。

(1)作为主要参与人申报获批省级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科研创新团队等。

(2)作为主持人获批三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本专业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以上。

(4)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3)或获三类科研奖励(1)

(5)获二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以上。

(6)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并转化应用。

(7)横向科研到账经费累计30万以上。

(8)其他突出科研业绩。

三、评选名额

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总数的5%,共57个推荐名额

铜陵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各学院推荐名额比例分配一览表

二级学院

会计学院

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

语言与传播学院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大数据与统计学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智能建造与空间信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含专兼职思政课老师和辅导员)

体育学院

合计

推荐名额

7

4

7

10

4

6

4

5

7

3

3

6

11

3

77


五、评选程序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铜陵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于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初审。

2.请各二级学院根据科研业绩及核定名额对本部门拟参评人员进行评选,并按个人科研业绩情况进行排序(2025年度科研业绩为重要参考),排序结果须在学院公示。

3.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71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附件2报送至信息楼603室,其中《二级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需各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政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以院名称为文件夹、个人姓名为子文件夹。包含附件1、附件2及个人科研业绩支撑材料)至邮箱kyc@tlu.edu.cn进行备案及后续评审

   联系人: 方丹丹        联系方式:17775213819


附件1:铜陵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申报书(2025年).doc

附件2:二级学院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汇总表.xlsx



科 研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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