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25-08-01浏览次数:34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铜陵学院教职工荣誉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院办[2024]27号),现就做好2024年度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原则上以一线专任教师为主中层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组织及名额

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总数的5%分配名额具体见《铜陵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长期坚守教学一线,学年内教学工作量饱满,潜心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切实关爱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重视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将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融入教学,积极开展课程思政、线上线下教学模式融合等课堂教学改革,在教学理念、内容、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3.在专业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学科竞赛、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近五年2020-2024至少承担一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或指导学生获B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4.积极承担教学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学生评价优秀,得到同行专家高度认可,2024-2025学年内学生评教平均成绩不在学院排名后30%

5.积极开展一流课程建设主持校级一流课程,或参与国家级一流课程(排名前五),或参与省级一流课程(排名前三)

6.近五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和教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年度考核或教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档次或在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最近年度取得师德考核优秀档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不予评选情况

1.违反学校劳动纪律者。

2.散布不良言论者。

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

4.五年内受到过党内或行政纪律处分,或出现教学事故者。

、评选程序

1.815日前,各评选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制定评选细则,组织开展评选,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2.820日前,各评选单位在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铜陵学院优秀教师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和《铜陵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送交教务综合徐老师信息楼503室,联系电话:18756208760),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841042279@qq.com

  1. 学校适时研究确定表彰人选。

附件1:铜陵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铜陵学院优秀教师推荐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3.铜陵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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