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93 号)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类别及名额
1.省级教学成果奖:共9项
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8项(其中特等奖1项);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
2.校级教学成果奖:共15项
二、申报要求
1. 省级教学成果奖:
(1)申请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推荐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的成果,数量不得超过所在单位推荐成果总数的20%。
其他要求详细阅读《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93 号)。
2.校级教学成果奖:
(1)教学成果应为近三年内完成,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部、省有关文件规定,并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起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至教学成果奖申报的时间。
(2)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励时,已获得省级和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的项目,不予重复申报。
(3)成果完成人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风学风,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三、申报方式
1. 申报材料实行网上填报。请各学院部组织成果申请人登录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铜陵学院教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jyglxt.tlu.edu.cn:8443/Account/Login),按要求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和盲审申报书。
2. 系统关闭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4:00。请各院部于2025年9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包括推荐成果汇总表和推荐的各项成果纸质材料(每项成果一式两份)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纸质版须签字盖章。
3.为保证成果主要完成人信息正确无误,请学校、申报人仔细核对,保证汇总表、申报书封面与申报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的人数、人名信息完全一致。三者信息如不一致,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省教育厅不予受理。
4.请各院部积极组织申报,并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附件:
附件1:2025年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附件2: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本科和继续教育)推荐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