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铜陵学院专利开放许可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24-11-08浏览次数:86

相关单位及发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国知发运字〔202419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4138)文件精神加快我校有效专利落地转化,进而助力地方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现结合我校存量专利盘活工作实际,面向全校征集免费许可专利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专利开放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设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是专利转化运用的制度创新。其中第五十条规定,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第五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

二、本次开放许可说明

1.许可期限:本次免费许可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许可期限届满日不能超过专利期限届满日

2.许可费用及付费方式:本次许可采用免费许可的方式。

、征集对象及要求

参与开放许可的专利,需满足以下条件

1.铜陵学院为唯一专利权人,且专利权属清晰的专利;

2.已授权专利,且专利法律状态为有效专利;

3.本专利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

4.专利全体发明人同意通过开放许可(免费许可)方式进行转化,对许可的期限、价格等信息无异议;

5.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免费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报告。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不得报送

1.专利权处于独占或排他许可有效期限内的;

2.因专利权归属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而中止的;

3.专利权处于年费滞纳期的;

4.专利权被质押,未经质押权人许可的;

5.重大核心成果

6.其它不符合专利开放许可法定条件的。

材料报送流程

1.请有意向的老师填写《铜陵学院专利开放许可信息表》(附件1)及《铜陵学院专利开放许可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以学为单位,于111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信息楼60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350060497@qq.com

2.科研处将对各学院(部)提交意向免费许可的专利信息进行核查,对于符合免费许可条件的专利科研处统一提交网上系统进行开放许可申请。

3.铜陵市市监局将对我校免费开放许可的专利进行宣传推介并匹配相关企事业单位促进我校专利落地转化。

4.对达成免费许可的发明专利,学校将按照授权并转化专利成果进行科研奖励。

联系人:郝梅梅  涂德梅      联系电话:0562-58810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19 号).pdf

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铜陵学院开放许可专利信息表.docx

附件2:铜陵学院专利开放许可信息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