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近日,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请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与申报。
一、通知网址: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583091.html
二、相关说明
1. 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2. 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 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 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杰青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5.请申报人认真对照《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要求,严格按照要求申报。
6.本次所有申报项目不限定依托单位申报指标。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2项,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两个。
杰青项目、优青项目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提交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只需明确项目经费总额。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提出项目申请。2021年到期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
请申报人于2021年10月24日前将提交系统,待审核并公示后,将纸质申报书报送科研处科研管理科。逾期不候!
联系人:张三宝 联系电话:5881953
皖科基奖〔2020〕16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1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