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学院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
院党发【2008】36号
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省教育纪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对我院反腐倡廉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和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廉政建设与学院改革发展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要求
(一)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严明政治纪律,切实加强对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学院各部门和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二)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和文件精神,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年度党员干部教育总体规划,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教育。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在职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传反腐倡廉理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运用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大力提倡勤俭办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良好风气。加强学院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学院院报、校园网等载体,举办反腐倡廉专题专栏、专题节目,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倡导诚信考试、诚信论文、诚信履行、诚信还贷、诚信签约、诚信人生,丰富大学生思想道德实践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深入推进学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逐步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学院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后勤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招生和收费管理制度等,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决策科学、运行规范、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1.加强干部人事制度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加强对干部任用、教职工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收费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制度和审计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对学院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或重大财务开支项目的决策等,要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对单位包干的经费严格开支手续,对使用情况定期做出分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坚决禁止“小金库”,一经核实单位或部门设立“小金库”,严肃处理直接负责人,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3.加强基建(修缮)项目管理。坚持基建(修缮)项目集体决策制度和按规定报批制度,新上项目或项目内容的变更必须经集体决策。实施基建(修缮)工程的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分离,实行项目工程款支付“两支笔”会签制度。大力推行基建(修缮)项目全过程审计,开展基建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4.加强物资(设备)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院内部各项采购监管制度。统一组织实施对仪器设备、教学器材、药品、医疗器械、教材图书等大宗物资的采购,做到公开透明,阳光采购。加强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的管理,严格程序,加强监督,防止暗箱违规操作。严禁在采购活动中违规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防止商业贿赂。开展物资采购审计,促进完善采购管理机制。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使用、报废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5.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学院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加强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切实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强化对科研经费使用审计,实施对重大科研课题或大额度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杜绝科研经费使用中假公济私等行为。
6.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依法维护高校国有资产的安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高校国有资产流失。
7.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完善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六公开”制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内容,使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加强对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试题泄密和录取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8.加强各种评审、评估、评选、评奖等工作的管理。从严控制项目,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廉洁评审,确保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坚持学术诚信,端正学术风气,建立和完善规范学术权力的各项制度。充分依靠和发挥高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坚决整治各种学术不正之风,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四)深入推进监督工作,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1.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政策。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着力抓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等制度的落实,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增强党内监督的实效性。
2.进一步深化公开办事制度。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措施,重点公开学院改革与发展规划、学院年度经费的预算与执行情况、学院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基建工程和维修工程招投标情况、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情况、后勤集团经营性资产以及职称评定、工资晋级、住房、出国和招生、收费、就业等情况,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认真开好教代会,保证广大教职工对学院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建立领导干部廉政预警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督促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践行廉政承诺和自律承诺。实行信访谈话制度,注重对领导干部和掌管人财物使用关键岗位人员的防范提醒。
4.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积极推进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学院各级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容。党务公开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也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召开群众代表列席的党员大会等形式。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
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建立健全信访受理和督查工作机制,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和失职渎职案件,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正确把握政策,努力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院各级党组织是反腐倡廉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完善总体部署、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办学发展总体规划,同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学院纪委将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合力。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一岗双责”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班子,管好下属,对干部、职工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防止出问题犯错误;班子其他成员要积极主动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学院党委会每年要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召开全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学院纪委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协助院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三)严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其他有关各方要按照分工,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完成任务。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层层落实,加强协作,积极主动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