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8-11-29浏览次数:59

各院(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深入推进我校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

1.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

2.一流(品牌)专业

3.一流课程

  3-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

  3-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3-3 智慧课堂

  3-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4.一流教材建设

5.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5-1 高水平教学团队

  5-2 教学名师

  5-3 教坛新秀

  5-4 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6.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6-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委托项目

  6-2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和一般)

7.协同育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

  7-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7-2中外合作培养项目

  7-3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8.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

  8-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8-2学科和技能竞赛

  8-3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

  8-4 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二、立项原则和要求

(一)立项原则

1.诚信原则。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不能申报。

2.坚持创新引领。基于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一流本科教育的有关意见,新设置一流本科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基层教学组织示范项目,突出一流专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以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项目。

3.坚持整体性原则。同类项目的子项目不再单独设置申报限额,学校根据内涵发展需要,从立项范围中各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出发,自行选择项目在各类项目申报总限额内进行申报,学校进行评审、校内公示和推荐。

(二)立项要求

1.各院部根据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整体设计申报内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择优向省厅推荐。

2. 重大教研项目,按教育厅申报指南主持人要求具备正高级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本次申报重大教研项目,可以不是已经立项的校级教研项目。

3. 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一流(品牌)专业、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一流教材建设和中外合作培养项目可以直接申报省级项目。其余项目的申报原则上为学校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已被省级建设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未按期结项的项目不能再次申报同类项目。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1.各类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书可在附件中下载。

2.请各院部收集好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并填写好各类项目汇总表盖章后整体报送教务处教研科,不单独接收,电子稿发送教研科邮箱:jyk@tlu.edu.cn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121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教师务必于1210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书填报工作。(老用户直接登录安徽高教网(http://www.ahedu.gov.cn/gaojiaochu)首页左边中间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新用户需注册后报教务处开通,方可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

附件1: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2: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汇总表.rar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