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现就各类、各级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级项目结项要求:将《铜陵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1式1份交科研处,发表的论文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
2.校地合作项目结项要求:将《铜陵学院校地合作项目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1式2份交科研处,发表的论文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该项目结项工作由崔磊老师负责)。
3.铜陵学院人才科研启动基金:根据《铜陵学院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院发〔2010〕29号)的规定,请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铜陵学院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结题报告》,并将结项支撑材料复印件附在结题报告后(论文请复印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专著教材复印封面、目录、前言、版权页;科研获奖请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授权专利请提交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主持的科研项目请提交立项文件复印件;申报三类以上科研项目请提交项目申请书。
4.教育厅人文、自然基金项目:打开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38.95.119/SRMIS/Account/Main?OrgCode=1#),一般项目在系统里填写中期检查表和结项报告,并导出相应的表格。通过审核后,按照申请书+中期检查表+结项报告+成果的顺序装订成册,1式2份报送科研处(中期检查表+结项报告都由科研处审核,然后教育厅审核同意即可结项)。重点或重大课题也需在系统里填写中期检查表和结项报告,并导出相应的表格。然后按照申请书+中期检查表+结项报告+成果的顺序装订成册,1式2份报送科研处(重点和重大课题不同的是需要邀请专家评审)。请预结项教师在系统里填好相关表格之后,请单独联系科研处张三宝,以便及时快速的完成审核工作。
5.安徽省哲社课题结项按照哲社课题管理办法报送材料。网址:http://www.ahshkx.com/system/2014/01/20/010020367.shtml具体参见第九条、第十条。
注意:上述课题如果成果形式为论文、论著的,均应标注“××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的不予验收。请各院部将结项材料于2018年9月21日前集中报送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科研处不接收个人报送结项材料(请各院部注意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3537455529@qq.com(所有项目结项电子版均需发送科研处,包括附表4结项汇总一览表)。如不清楚,可向科研处咨询。联系人:张三宝;联系电话:5881953。
科研处
2018年9月10日
附件:
http://tlxyxb.tlu.edu.cn/s/49/t/387/d8/1f/info55327.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