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华金”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7-12-05浏览次数:117

为认真做好我校2017年“华金”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华金”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华金”科技文化创新奖学金:在科技文化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二、评审依据

各学院要按照《铜陵学院“华金”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组织评审工作。

(一)“华金”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勤俭节约,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4.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学习成绩条件参照《铜陵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二)“华金”科技文化创新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在科技文化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在校期间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省、市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的;②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且作者单位为铜陵学院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③在校期间主持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取得一定的成果并结题的;④在校期间进行发明创造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成果权属于铜陵学院);⑤其他在科技文化创新方面的突出表现,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或佐证材料的(如主持校级及以上学生科研项目、创作文字作品、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经学校相关部门或所在学院认定,可申请相应等级的“华金”科技文化创新奖学金。

申报等级可参照《铜陵学院创新创业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 (试行)》;在校期间,学生同一科技文化创新成果或奖项不得重复申报。

三、奖助标准

1.“华金”励志奖学金:2000/

2.“华金”科技文化创新奖学金

特等奖:3000/

一等奖:2000/

二等奖:1000/

四、奖助名额

1.“华金”励志奖学金:

序号

学院

名额

1

金融学院

12

2

会计学院

16

3

外国语学院

4

4

工商管理学院

8

5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4

6

经济学院

6

7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6

8

电气工程学院

14

9

机械工程学院

7

10

建筑工程学院

8

11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9

12

法学院

6

2.“华金”科技文化创新奖学金:奖励总金额4.4万元,评奖总人数在20-30人左右,各学院可申报2-5项进行差额评选。

五、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铜陵学院“华金”励志奖学金评审表》或《铜陵学院“华金”科技文化创新奖学金评审表》。

2.班级推荐。辅导员依据评审细则,组织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申报条件进行班级评议,拟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学院。

3.学院审核。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审核认定学生申报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基金会项目部(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基金会审批。基金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基金会理事会审批。

六、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握资格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校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各学院于1215日前将《铜陵学院“华金”励志奖学金评审表》《铜陵学院“华金”科技文化创新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铜陵学院2017年“华金”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铜陵学院2017年“华金”科技文化创新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和评审情况报告交至基金会项目部(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附件:附件1:铜陵学院2017年“华金”励志奖学金评审表.doc附件2:铜陵学院2017年“华金”科技文化创新奖学金评审表.doc附件3:铜陵学院2017年“华金”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xls附件4:铜陵学院2017年“华金”科技文化创新奖学金初审名单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