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8-04-13浏览次数:102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单位、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8233号)要求,现将“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评选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学生资助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

3.从事学生资助工作3年以上。

三、申报名额

根据自愿申报的原则,各学院可以申报1人。

四、申报材料

被推荐候选人填写《安徽省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要求事迹真实,突出本人的工作实绩,反映本人的优秀情况,充分体现忠诚、担当、奉献、敬业、务实、创新的精神。

五、组织初评

学校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拟推荐1名学生资助工作者,参加安徽省“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评选宣传活动。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参加评选。

2.请各学院于510日前,将“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申报表以及个人事迹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安徽省百名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