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后续教育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6-05-06浏览次数:698

 

各位同学:

接市财政局通知,凡已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如需要进行后续教育认定,在毕业之前无须打印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直接前往市财政局进行后续教育认定。待毕业时,持毕业证和身份证到市财政局进行一次性认定即可,一次可认定三年。但在认定前需在网上申请(可打印认定申请表也可不打印)。

特此通知,并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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