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15届毕业论文答辩环节工作安排

发布者:会计学院发布时间:2015-04-24浏览次数:146

会计学院2015届毕业论文答辩环节工作安排

2015421

 

序号

 

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人

1

425

交换论文

指导老师将完整的论文交主答辩老师(即评阅老师)。

指导教师、

主答辩教师

2

427

评阅论文

审查论文

1.审查论文及附件,记录存在的问题和提出修改意见(包括附表1-3)。

2.根据论文内容,拟出答辩问题3-5个。

3.凡不符合要求以及未提交“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的论文不准参加答辩。

主答辩教师、

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3

51-

52

组织答辩

1.论文答辩

2.答辩结束后要求学生根据修改意见修改论文。

3.论文(包括附表1-3)交学生,附表4-8留下。

4.要求毕业生在55前将修改后的论文及附表交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再次进行全面审查。

主答辩教师

4

56-

510

记录成绩

1.填写答辩记录、答辩评语,给出答辩成绩。

2.评阅老师按要求统计论文成绩,交答辩组长汇总后,由教研室主任按点名册顺序汇总各班答辩成绩。

3.网上登录毕业论文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异常的在登录成绩前必须及时报院领导,以便查明原因。

 主答辩教师、

答辩组长、

教研室主任

5

511-

520

上交论文

1.上交论文(纸质和电子稿。电子稿不含附表,论文电子稿须将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和致谢做成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

2. 纸质稿按照论文、附表、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的先后顺序装订。

3.未按要求提交论文的,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毕业生、

指导老师

6

530

上交材料

1.上交论文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须将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和致谢做成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

2.完成毕业论文其他工作。

指导老师、

教研室主任、

教务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