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1、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4月6日(星期一)补休。
2、各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保持通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并妥善处理。
校长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