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院级科研项目进行检查清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各有关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有关科研项目管理规定,我们将于本学期末对各类科研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2009年(含)以前所有院级项目进行清查。各位项目负责人认真履行项目申请承诺,到期项目尽快按规定办理结题手续。请各系部督促本部门相关项目负责人按期办理结题手续,以免影响系部年度科研工作考评以及项目申报。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2009年(含)以前我院批准立项的所有应结项而未结项项目,包括院级人文社科项目和自然科学项目、十七大专项课题,校地合作专项等。
二、清理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按照相关管理文件规定和申请书的内容,在
2、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项目责任人填写《铜陵学院院级科研项目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自项目负责人填报《事项变更申请表》日起计算),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2008年(含)以前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
3、凡被撤销的项目,学院将追回项目经费,并发文公布。被撤销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其他同级别课题。
三、组织工作
本次项目清理工作,以各系、各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集中报送结项材料。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这次项目清理工作,确保我院院级科研项目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四、材料报送
所有结题项目填写《铜陵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1式2份。其他结项材料由相关管理文件规定和申请书的内容确定。如有发表的结题论文需复印件1式2份,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等。所有结项材料由各项目所在单位审核后,在上述规定日期前统一报送。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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