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系发布时间:2011-08-30浏览次数:63

 

各相关系部:

根据省科技厅皖科金办[2011]5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201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通知转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

本次申报实行单位限额申报推荐,今年我院可以推荐的项目数量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项,面上项目2项。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对象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

青年项目资助对象是197711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稳定青年科研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扶持独立科研、激励创新思维。

面上项目资助对象是195711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鼓励科技人员围绕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的关键科学问题,结合重点学科和技术发展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三、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同一申请者只能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参与申报的项目内容须符合“‘十二五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220.178.98.52/zrkxjj/)的规定内容。

为加强我省优秀科技人才的培养、储备与梯队建设,引导更多的青年学者紧密联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应用基础性、关键共性的科技问题开展研究,各单位应鼓励与支持未曾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的申请人申报省基金。

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即: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面上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及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请各申请者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http://220.178.98.52/zrkxjj/)自行下载《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阅研,对照条件推荐申报,严格把关。对重复申报、不符合条件申报及申报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省基金办将根据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申报程序

1、请各相关系部及时通知欲参与申报项目的教师先下载申请书样本填写,下载地址为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网(http://220.178.98.52/zrkxjj/),申请材料及要求见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样本学院遴选使用。

2、通过学院初审遴选后的项目按限额实行网上推荐(网址:http://ISIS.kjllt.com/)。请通过初审的项目申请人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评审系统在本单位名下注册申请人信息,分别自动获得限额内的申报帐号和密码。申请人登录后,按照相关提示和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学科代码按照“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填。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未进行网上填报的项目不予受理。申请人完成填报后,由科研处确认推荐。

3、凡经学院确认推荐的项目,由科研处通知申请人按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自动生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并下载,书面材料必须有申请人亲笔签字。然后将不超过8件的代表性成果证明(主要包括: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目录、主要篇章和批文)和申请人学位证书、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放最后一页)等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与申请书统一装订成册(其中附件总页数不超过40页),材料一式三份(A4幅,单面打印,可拆卸式装订),提交科研处,由科研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五、时间要求

    请各申请人914前将项目申请书初稿1份及电子版交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后将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申请人按申报程序完成申报后将申报材料纸质13份及生成的PDF文件电子版于920前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凌群英    联系电话:5881953

Email:kjc@tlu.edu.cn

 

附件:

1. 皖科金办[2011]5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2. 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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