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12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申报的条件和范围、申报限额等请仔细参阅附件皖教秘科〔2011〕52号文《关于2012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因申报名额受限,至今应结题仍没有办理结题手续的省教育厅自然科研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手续。
三、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将继续采用网络申报和评审系统,请各位教师登录到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和评审网站(http://www.ahsr.edu.cn/),按照个人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已经注册许可的教师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继续有效。请自行下载项目申请书,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
四、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重点、一般项目或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的项目主持人,以及省属高校的国家级项目主持人,除产学研合作项目外,本次不得申报新的上述项目。凡是参与外校、外单位项目申报的,请将上报的申请书(申报单位盖章)复印件交科研处备案,对无备案记录的项目参与情况不再认定。
五、此次申报的产学研项目必须是2011年参加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巢湖市)产学研合作对接会上正式签约的项目,以及将要在皖北区域(亳州市)产学研合作对接会上正式签约的项目。因时间较紧,请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教师早做准备,及时与合作企业联系,提前将申请书第四项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可行性报告中的“合作企业所在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盖上企业所在地的市级科技管理部门签章,第九项第2条的“合作单位的审查意见与保证”栏加盖合作企业签章。(两个盖章页可先单独做活页,盖章后附在申请书内)。
六、申请书第九项第1条中的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包括:对项目的意义、特色和创新之处及申请者的研究水平与学风签署具体意见)由申请人所在院(部)提供,科研处审核。第八项2个专家推荐意见也请在电子版本中填写完整的推荐人姓名等信息,以便于函审。本次接受申请后的所有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等相关信息将在我院校园网公示。
七、项目申请材料、结题材料 (各一式两份)请于2011年8月24、25日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tl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皖教秘科〔2011〕52号文《关于2012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