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暑假放假和假期前后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系发布时间:2011-06-29浏览次数:498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1年暑期前后工作,保证暑期前后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暑假放假和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1.本学期放假时间:学生7月4日(星期一)放假,教职工7月8日(星期五)放假。假期行政、教辅和后勤工作人员等实行轮休。
2.下学期开学时间:教职工9月2日(星期五)正式上班;老生9月3-4日(星期六、日)报到,教职工9月3日(星期六)、9月4日(星期日)照常上班。9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新校区新生9月10日(星期六)、9月11日(星期天)报到;老校区新生9月12日(星期一)报到。
二、关于暑假前后的工作安排
1. 切实做好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和填报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调配合,根据学院总体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并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和填报的各项工作,确保所负责的数据项目详实准确,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2.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放假前,由保卫处牵头,总务处、国资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参加,对校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列出计划,及时整改,跟踪督查。各系、各部门要对师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要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护好自家物”。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的校园门卫管理和治安巡逻工作,重点加强对校园重点要害部位的定点值守和治安巡逻。后勤部门要安排好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的人员值班工作,加强对值班人员教育和管理,使其切实履行好岗位责任。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
3.组织开展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实训活动。
团委、教务处、社科部及相关系部要根据学院关于暑期大学生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好201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委、科研处和有关系部要认真组织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集训,教务部门和有关系部要认真安排好暑期实验室开放。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联盟高校小学期制学生交流学习、数学建模集训、电子设计大赛集训,以及各系组织的综合性实验实训活动集中安排在7月15日之前和8月15日之后,其中,联盟高校小学期制集中安排在8月16日-8月31。7月16-8月15,学院将宿舍食堂进行维修学生处、各系要切实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实行严格的包保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的个人总务处要切实做好留校学生食宿安排确保留校学生得到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保障
4.精心组织好暑期教职工疗养活动
要认真做好暑期教职工旅游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教职工暑期旅游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外出活动及行车安全。
5.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要高度重视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招生部门要安排专人接听考生及家长的电话,耐心、细致地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要利用现代网络优势,开展网上咨询活动。要按照省招办有关要求,提前做好今年招生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招生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规范有序、阳光操作。
6.做好假期维修等后勤服务工作。
国资、后勤部门要结合本次安全排查所发现的问题,利用假期对新老校区校舍、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的维修,一件一件予以落实,确保下学期顺利开学。
7.做好假期值班(轮休)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安排好假期值班(轮休)工作,值班安排表请于7月5日前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和保卫处各一份。暑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开通手机,保证信息畅通。干部、教职工外出要履行请假手续,处级干部外出要向组织部请假,其他教职工外出要向部门领导请假。
8.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教务处要会同各系(部)切实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课程安排、教材发放、教室调整等教学安排工作。教师要利用假期认真备课,开展科学研究,积极投身产学研合作,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9.暑假作息时间和班车运行时间调整为:
上午上班时间8:00,下班时间:11:20
下午上班时间15:00,下班时间:18:00
班车运行时间相应调整,其运行路线参照双休日运行路线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