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会计学系发布时间:2011-06-16浏览次数:59

 

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高校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专业)带头人,安徽省教育厅拟开展2012年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184号《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将此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并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我院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于62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后报至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我院限报30项,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省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197711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目前未主持厅级以上在研项目的在职在编教师;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人才基金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原则上,作为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申报人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上报材料为:

1.《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13份及电子文档

2.《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1份(部门盖章)及电子文档

3. 项目申请人最后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2份。

                                          

附件:1. 教秘人〔201184号《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科研处

                                        20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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