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对我系经费使用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1、 系成立经费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周建龙、刘晨、沈文、潘洁。
2、 系办公用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凡一百元以上的物品须经领导小组成员一致同意;领导小组共同决定采购价格、采购数量和采购品种,任何个人不得擅作主张,更不能“先斩后奏”。
3、 采购一百元以上的物品须由两人经手(日常采购由沈大才、朱远彬两人负责)。
4、 招待费必须凭发票或收据,于一周内报销,招待费付款须由两人经手。
5、 在外打字、复印、传真,只有领导小组成员及沈大才、朱远彬、代伟有签字权,其他人一律不得签字。其他人若确实必须在外打字、复印、传真,事先必须征得领导小组成员同意,并由上述有签字权的人员签字。
6、 凡教师打印教案、论文等与教师个人事务有关的事项,教师须自备纸张,系提供打印机。
7、 系成立监审工作小组,监审工作小组对系经费使用情况及领导小组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8、 本制度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会计学系
2006年8月30日
|